{{ $t('FEZ001') }}試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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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招生資料~~ 「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 說明: 一、 本部自110學年度起辦理願景計畫,係配合12年國教課綱著重多元及適性輔導,同時發揮國立大學帶頭翻轉經濟弱勢學生境遇之社會功能,賦予大學升學管道更多彈性,提供經濟弱勢學生多元升學管道及機會,以達到促進社會流動之目的。 二、 旨揭計畫115學年度共11所學校採特殊選才或申請入學方式辦理: (一) 特殊選才管道(招生資訊詳附件): 1、 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共9校。 2、 本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並建置「特殊選才」招生專區,更新各校願景計畫招生資訊,供家長及考生查詢參考。(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業於114年9月30日完成;倘有疑義,可請逕洽02-2368-1913詢問) 3、 又網頁公告之各招生校系、招生日期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詳細內容應以各校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內容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二) 申請入學管道: 1、 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共11校。 2、 各招生校系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請依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3、 旨揭計畫提供經濟弱勢學生額外的升學名額及機會,招生對象及身分資格由各招生校系自行訂定,且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進行資格審查。 4、 請有意報考且符合各招生校系所定資格的考生,務必於報名前詳閱招生簡章「校系分則」內容或逕洽該校系先行確認報考資格,並於報名時擇適當身分報名。如身分資格經申請校系審查未通過(意即資格不符),將取消該名考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故務請於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公告後詳閱相關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以免影響權益。 三、 另為提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升讀大學資訊,請轉知經貴署、貴局(處)核可辦理實驗教育之學生、團體機構等單位,以利前揭學生及其家長獲得充足升學資訊,順利銜接升讀大學。 四、 實驗教育之學生如對於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有疑義,招生管道部分請洽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電話:02-2368-1913)、考試部分請洽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02-2366-1416),亦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電話:02-2368-1913)。 115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及資安外加名額學校招生資訊。 說明: 一、 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三大招生管道,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機會;各升學管道以學測及分科測驗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並另針對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辦理特殊選才招生。 二、 115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實施對象為招收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並應符合大學校系人才多元培育目的。旨揭計畫115學年度共58所大學辦理;另為配合國家政策培育資安學研人才,115學年度共27所大學於特殊選才管道辦理資安外加名額(本部114年9月30日臺教高(四)字第1142203040號函諒達)。各校考試、招生日期及招生對象(含報考身分、限定資格條件等)以各校簡章公告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三、 為使學生及家長能了解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內容,業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建置「特殊選才」招生專區,同時提供各校招生資訊,以供考生參考,爰各校招生資訊可逕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參考;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業於114年9月30日完成,倘有疑義,請逕洽02-2368-1913。 四、 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重要事項及相關資訊: (一) 特殊選才為各校單獨招生,請提醒有意願報考之學生務請詳閱各校簡章,以及錄取後完成報到或放棄錄取等相關程序,避免因誤解招生作業致影響考生個人權益。 (二) 不得重複報到:錄取生於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後為重複報到者,將取消其特殊選才全部校系錄取資格。有以下情形者,應擇一校系報到(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原報到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再至他校報到): 1、 同時錄取「115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者。 2、 同時錄取「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 (三) 考生如欲參加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請務必於報名時間完成報名作業,惟本部重申提醒特殊選才錄取生應於錄取學校規定之期限內完成放棄入學資格,否則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四)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之「教育開講」節目,預計於114年10月21日播出特殊選才經驗談(受邀分享者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4學年度錄取生),歡迎有意報考學生線上聆聽。 五、 另為提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升讀大學資訊,請轉知經貴署、貴局(處)核可辦理實驗教育之學生、團體機構等單位,以利前揭學生及其家長獲得充足升學資訊,順利銜接升讀大學。 六、 實驗教育之學生如對於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有疑義,招生管道部分請洽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電話:02-2368-1913)、考試部分請洽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02-2366-1416),亦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電話:02-236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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