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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 辦計畫第六點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重點產業對應行業 別」
說明:
一、依據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 計畫第6點第6項規定辦理。
二、旨揭資料同步刊登本署官網(網址:https://www.wda. gov.tw)「首頁\為民服務\法規專區\各組之最新法規公告 區」及「首頁\訊息發布\最新消息」,惠請參考利用。
一、為鼓勵青年學習專業技能,投入重點產業對應之職業,進 而解決專業人力短缺之需求,本試辦計畫自112年7月1日起 施行,凡15至29歲青年符合資格者,皆可依不同級別申請 「A證照獎勵金」及「B就業獎勵金」,同一級別各以1次為 限。 二、各級別獎勵金如下:
(一)甲級:新臺幣2萬元整。
(二)乙級:新臺幣1萬元整。
(三)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5千元整。
三、隨文檢附本試辦計畫相關宣傳文件1份,請協助轉知並鼓勵 青年踴躍申請,相關資訊將於近日公告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專區(https://gov.tw/C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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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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