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教務處|
核獎對象:
具政府機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經大學繁星推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大學考試入學或其他資優學生入學管道錄取進入大氣系就讀之大一新生。
申請表準: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以繁星推薦或個人申請入學錄取進入大氣系,且甄選總成績,列錄取名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或由系上審查達標準者,由學校或系上出具證明。
二、經考試入學錄取進入大氣系,其加權後之入學總成績,列錄取名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
三、由其他資優學生入學管道錄取且經導師推薦者。
其餘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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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04-26
下架日期:2022-07-31|
最後更新日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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