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教務處|
高中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
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符合規定且未領受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一般清寒子女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申請時間:至4月30日止
採線上申請及覆核: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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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03-25
下架日期:2022-04-30|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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