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4日桃教特字第1140105584號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本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及普通班教師。 (二) 辦理日期:115年1月14日(星期三)、115年3月11日(星期三),可擇一參加。 (三) 研習時間:下午1時至4時10分。 (四) 研習地點:線上Google Meet研習。 (五) 研習報名:請參與人員於研習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路徑為「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關鍵字(活動名稱)-輸入【間接服務】」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習。 三、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 四、 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情支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03-466-1231分機18;電子信箱:wernnin@ms.tyc.edu.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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