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17日中市教特字第1140107490號函辦理。 二、 查臺中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安置對象為114年12月31日前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並確認之身心障礙學生為限。 三、 旨案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2時。 (二) 地點: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296號)行政大樓3樓大型會議室。 四、 貴校倘學生欲報名臺中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請指派人員參加旨揭說明會,並請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且得支領代課鐘點費。 五、 前揭鐘點費均按節計,兼課、代課及輔導課不支應,款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向本局辦理補助款申請作業。 六、 請參加旨揭說明會之人員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七、 另臺中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將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公告,網路報名作業時間預計為115年2月上旬辦理,相關作業期程將另案公告,屆時請依簡章規定時程辦理。 八、 檢附臺中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會時程表暨報名注意事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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