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主旨: | 檢送「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辦理111年情感教育推廣實施計畫」1份,請有意願辦理之學校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係為營造美好家庭教育的社會氛圍,鼓勵本市國民中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提供學生親密關係及情感教育課程,建立學生健康的人際互動方式與交友觀念。 |
三、 | 依旨揭計畫補助原則,每案依辦理規模,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並視本中心預算額度及各校申請內容,依創發性、效益性、可行性、講師專業背景及規模等擇優補助。 |
四、 | 請有意願辦理之學校,填妥旨揭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需核章),於111年2月25日(以郵戳為憑)前函送本中心審查。 |
五、 | 因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請貴校避免大型集會之活動形式,活動環境請落實校園防疫相關措施,並請依本府教育局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相關資訊適時調整。 |
六、 | 本案實施計畫、「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11年補助市立學校暨市立幼兒園辦理家庭教育專案計畫執行注意事項」及「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11年補助非市立學校及立案民間團體辦理家庭教育專案計畫執行注意事項」,可逕至本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最新消息」處下載。 |
{{ $t('FEZ003')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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