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在學學生同時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二、年滿 18 歲至未滿 26 歲本國籍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含在職進修生。 三、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 80 分以上(若有特殊技藝另提供證明) 。 四、學生家庭經濟弱勢,經推薦單位實際瞭解確實需要支持者。 五、每年志工服務至少 30 小時(含)並繳交公益服務心得。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各推薦單位得推薦之名額依本公益信託發函通知為準。 每學期每名新台幣48,000元整。
#申請作業
(1)、推薦單位審閱本辦法及其附件,確認可以無條件配合所有事項後,再提出申請。
(2)、推薦單位針對符合第二條資格之學生,依附件「申請作業流程」上列所需檢附資料,統一向本公益信託申請。如無推薦學生,亦請發函告知本公益信託。
(3)、申請日期,每年5月1日〜25日接受推薦機構初次申請,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受推薦學生將安排於7月1日到8月25日進行面談
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5月22日止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5-08
{{ $t('FEZ014') }}2024-06-07|
{{ $t('FEZ004') }}2024-05-08|
{{ $t('FEZ005')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