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入學,本校限推薦2名,申請資格如下(以下符合一項即可) :
- 110年~112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新住民子女:新住民係指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 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 香港、澳門居民。其子女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另一方為非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且新住民子女延續至高中現階段,外籍配偶父(母)親仍與考生共同居住且為其主要扶養人。
- 備齊「10_校內申請表」、「11_學生個人自述書」,繳交至試務組。
校內審查,推薦 601吳同學、611朱同學參加台大申請,需於 11/20前完成報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