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本局本局111年9月3日桃教小字第1100078331號函暨同年9月3日桃教小字第11000783311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依各校原住民學生人數比例、申請人數、歷年開設情形、鄰近地區學校申請開班情形及各族語別分配情形等,核定開辦班級數共計47班。 |
三、 | 本案請學校轉知原住民學生族語認證測驗精進班之開班訊息。另核定為資源共享班(註記※)者,開放本市市立高中及國中學生依其需求參加,欲參加「資源共享班」學生,請學校協助填寫報名表並電洽資源共享班開班學校,協助學生於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事宜,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
四、 | 本案因各校授課教室可容納學生數不一,有關資源共享班報名人數由開班學校本權責自行卓處。 |
五、 | 檢附開班核定一覽表及參加「資源共享班」報名表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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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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