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21799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實施計畫擇要說明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任教師及實習教師。 |
(二) | 收件資訊: |
1、 | 收件期間:111年12月21日至112年1月4日止。 |
2、 | 收件方式:期限內依格式、收件標準,將參選作品限時掛號郵寄至10630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葉彤小姐收,並同步完成線上報名,倘逾期或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予審查。 |
三、 | 檢附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 |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9-15
{{ $t('FEZ014') }}2022-10-15|
{{ $t('FEZ004')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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