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 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 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敬請參加培訓認證資格者,完整參與12小時培訓課程,並於日後參與6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二年內完成三項專業回饋實踐後,於111年6月30日前,繳交相關表件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台」(網址:https://proteacher.moe.edu.tw),由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審核,通過後核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
三、 | 取證資格如下: |
(一) |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共12小時。 |
(二) |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實務探討課程,共6小時。 |
(三) | 二年內完成三項教專實踐,如下: |
1、 |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備課、 觀課、議課,給予對話或回饋至少一次。 |
2、 | 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一次。 |
3、 |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少達一學期。 |
四、 | 取證後回饋服務事項: |
(一) |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
(二) |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
(三) | 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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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04
{{ $t('FEZ014') }}2022-08-03|
{{ $t('FEZ004')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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