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
一、 | 國内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 |
二、 | 相關申請作業若有疑義,可洽詢本部或計畫辦公室承辦人李小姐或易小姐(聯絡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 |
三、 | 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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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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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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