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桃園市「2026城鎮韌性(防空)演習訂於1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至3時止,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與警報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
注意事項:
一、演習警報發放後,全區人、車管制,依內政部114年6月30日頒布之「防空避難指引(如附件1)」實施疏散避難;各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所有人(管理委員會、保全或住戶),聽聞防空警報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柵欄)及其他出入口,供周邊民眾就近實施避難;另行走於道路之行人及車輛(駕駛、乘員),則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二、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及機關(構)等場域,請依行政院112年6月29日函頒「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如附件2)」主動協助民眾實施疏散避難。
三、若身處空曠地區,可利用周邊地形地物、涵洞、地下道及橋墩下方,具掩蔽功能之處所進行避難。
四、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自動化(無人化)生產(製造)系統照常運作,但須關閉門窗及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五、演習地區之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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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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