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雙語代理教師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國語文及本土語文以外之其他科目中等學校教師證,並已取得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者優先。
(二) 英語流利,必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原則
1. 具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教師證。
2. 所具中等學校教師證加註有英語文專長登記。
3. 具相當於CEFR架構B2等級(聽、說、讀、寫)之英語檢定證書。
二、 第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三、 第2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四、 第3~4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五、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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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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