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依中華民國112年5月18日桃教體字第1120047391號函辦理。 |
二、 | 為降低校園發生流感群聚感染風險,請各位同仁務必遵守: |
(一) | 維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之重要性,包括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保持社交距離等。 |
(二) | 教職員工生如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加強落實「生病時不上班、不上課」觀念。 |
(三) | 加強維持教室及各學習場域清潔消毒,倘有開啟冷氣之必要時,務必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保持空氣流通,以降低流感群聚感染風險。 |
三、 | 如教職員工生有類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
四、 | 另流感流行期間,倘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等危險徵兆,請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黃金時間;65歲以上長者、嬰幼兒、高風險慢性病人及孕婦等流感高危險群,應特別留意健康狀況。 |
{{ $t('FEZ003') }}2023-05-19
{{ $t('FEZ014') }}2023-06-18|
{{ $t('FEZ004') }}2023-05-19|
{{ $t('FEZ005')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