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1. 主旨:提倡桌球運動,增進師生健康,凝聚班級團結精神,並增進班際間聯誼。
2. 競賽日期:111 年 5 月 14 日上午0800-1200。
3. 競賽地點:活動中心。
4. 競賽組別:班級團體賽。
5. 賽制報名:111 年 3月 31 日(星期四)放學以前將報名表送回體育組。
6. 報名人數:每班 8 人(候補兩人)。
7. 競賽制度:單淘汰賽。
8. 競賽細則:
(一)團體賽打 5 點,點數分男雙、男單、女雙、女單、男女混雙。
(二)一次出賽5點,每點3戰2勝。
(三)贏 3 點或以上者為勝,人員不得重複,專長隊或桌球代表隊不得參加。
9. 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公布之最新規則。
10. 獎 勵:高中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品(禮券),參賽同學(包含候補)由導師提出得記嘉獎乙次。無故不參賽者,記警告乙次,愛校服務三次。
11. 注意事項:
任何爭論事項如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結;若無明文規定者,以審
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結。
12. 為維護運動安全,比賽前須充分熱身。凡醫師指示患有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及健康狀況不佳之學生皆不可參加比賽。
13. 經費來源:本校體育活動經費。
14.本競賽規程經體發會通過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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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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