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21日新北教特字第11509620213號函辦理。 二、 旨揭餘額安置相關資訊如下: (一) 對象:未曾報名新北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或其他直轄市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且符合前揭簡章報名資格者。 (二) 報名期程(含網路報名時間及報名資料郵寄):115年5月26日(星期二)至115年6月2日(星期二)。 三、 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簡章,倘有疑義可洽新北市第三特教資源中心吳輔導員,聯絡電話:(02)2600-7210分機103。 四、 檢附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簡章及尚餘缺額一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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