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 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及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5年4月14日桃資源字第1150002896號函辦理。 二、 114學年度第2學期計辦理3場研習(詳如附件),資訊如下: (一) 「智能障礙學生個案研討研習」:訂於1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至下午4時20分假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辦理。 (二)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個案研討研習」:訂於115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8時40分至下午4時20分及115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4時20分假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辦理。 (三) 「生理感官類學生個案研討研習」:訂於1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至下午4時20分假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辦理。 三、 請參加教師依各計畫規定時間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參加;本案研習參與人員請學校本權責於研習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支領代課鐘點費。 四、 前揭代課鐘點費均以節計,兼課、代課及輔導課不得支應,本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代課鐘點費,款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項下支應,若有不足再向本局辦理補助款申請作業;另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有課務排代需求,請於報名後(115年5月15日前)將課表寄送至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公務電子郵件信箱(thsrc@ms.tsad.tyc.edu.tw),以利另案核定代課鐘點費。 五、 全程參加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並核發研習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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