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6日中市教特字第1150000407號函辦理。 二、 貴校若有學生欲報名臺中市旨揭適性輔導安置,請先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下載「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並詳閱相關規定。 三、 臺中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作業自115年1月19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若校內學生欲報名,請貴校務必於前開時間內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協助學生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四、 另學生報名資料請於115年3月2日上午9時至12時送至臺中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臺中市豐原國小)接受資料審核作業。 五、 協助學生送件檢驗者,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核實支領代課鐘點費。前揭鐘點費款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5年度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項下支應,倘有不足請再向本局辦理補助款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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