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2月2日新北教特字第1142436260號函辦理。 二、 旨揭教育訓練訂於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4時採線上方式辦理,參加者請115年1月5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各場次,研習名單於115年1月6日(星期二)逕行公告於上述網址,不另函通知。 三、 為利研習進行,請備妥學生超額比序積分表相關佐證資料,以利研習填寫樣本檔練習;學生數5人(含)以下者,建議準備所有學生資料,學生數超過5人者,建議準備半數以上學生資料。 四、 倘貴校學生欲報名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請派員參加並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研習當日公假登記,並得視需求覈實支領代課鐘點費。 五、 前揭鐘點費均以節計,兼課、代課及輔導課不得支應,款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項下支應,若有不足再向本局辦理補助款申請作業。
{{ $t('FEZ012') }}
{{ $t('FEZ003') }}2025-12-05
{{ $t('FEZ014') }}2026-01-04|
{{ $t('FEZ004') }}2025-12-05|
{{ $t('FEZ005') }}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