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主旨: | 函轉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辦理111年度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以下稱本計畫),延長就業媒合期限及維持轉職就業期限規定,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1年7月8日發就字第1113502408號函副本辦理。 |
二、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111年度本計畫相關機制調整如下: |
(一) | 基於疫情對就業市場之影響尚未明確,又參與本計畫之青年為初次尋職者,為使其有更充足之時間尋職,媒合期限由111年8月31日延長至9月30日止。 |
(二) | 考量本計畫轉職青年係為已具備相關求職面試及工作經驗者,且於轉職期間內亦有就業服務員專人協助就業媒合,爰仍維持原離職後應於2個月內再就業之規範;惟青年如遇確診等情形致無法外出應徵面試者,則得檢附相關證明,由該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予以個案協處。 |
{{ $t('FEZ003')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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