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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高中111學年下學期高中部「學期補考」注意事項
112.7.12
1.補考時間:112年7月13日(四)上午8:10〜14:10(視考試科目而訂)各科補考考程時間如下表:
考程時間 |
科目 |
50分鐘 |
國文、英文、數學 |
30分鐘 |
物理、化學、生物、地科、地理、歷史、公民 |
2.補考考程:如公告附件。
3.補考教室:如公告附件。
4.考試規定:
(1)補考當天,學生須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件(或具照片之有效身分證件),且將證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備查,以利監考教師核對身份使用;未帶者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考。
(2)補考當天應排定之座位表(公告中庭及考場教室外)入座,不得任意更換座位,違者以作弊論處,該科補考科目概以零分計算。
(3)補考考試時間開始10分鐘後(體育班為20分鐘後),不得進入教室應考,每科考試開始20分鐘後才能交卷,最晚交卷時間,依各科考程結束時間規定。
(4)考生務必於答案卷(卡)上正確書寫原班級、座號、姓名,無法辨識作答者身分時,視同未參加補考。
(5)補考當日應依座位表簽名,未簽名者視同未到。
(6)各項考試除試卷上有特別註明,否則不得使用任何計算工具。
(7)考程中考生因故離開考場,須經監考人員評估後同意才可,離開教室前須確認未帶手機離場,且一律需要巡堂人員陪同。
(8)測驗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卷卡一併送交監考老師,經確認無誤後,始可離場,若未即時交答案卷卡(以監考教師離開教室為準),該科測驗不予計分。攜出答案卡、答案卷,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5.其他說明
(1)未列於考程表上之科目,請自行找任課老師補考。
(2)依成績評量辦法規定,學期補考僅限一次。如與其它活動相衝突,請同學自行斟酌是否到考,未參加者視為自行放棄補考權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考試。
(3)以上未盡事宜,詳依學校補考辦法及學生考試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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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2
{{ $t('FEZ014')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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