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50304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教師專業知能,協助新課綱科技領域課程之推動,培訓縣本種子教師以擔任各縣市非專研習課程講師,本次辦理111學年度科技領域縣本種子教師培訓研習課程計畫,研習資訊摘述如下: |
(一) | 研習日期及地點 |
1、 | 第一階段(實體研習):111年12月16、17日(星期五、六),地點假高雄市立中山國民中學辦理(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352號)。 |
2、 | 第二階段(線上研習):111年12月23、24日(星期五、六),視訊會議網址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
(二) | 研習對象 |
1、 | 已完成國家教育研究院「科技領域」初階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及認證課程之縣市輔導員或中央輔導團科技領域現任團員,且具有新制生活科技或資訊科技新制教師證者,得僅參加本次第一階段課程。 |
2、 | 具有新制國民中學科技領域生活科技或資訊科技教師證者。 |
(三) | 錄取名額:生活科技、資訊科技各一班次,每班至多30人。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2月6日(星期四)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www.inservice.edu.tw/)報名(生活科技課程代號3599939及資訊科技課程代號3599976),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
(五) | 完成研習達2/3以上時數並於期限內繳交研習作業者,始登錄為科技領域縣本種子教師(資訊科技研習無需繳交作業)。 |
三、 | 本局同意本案參加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市立國中教師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適逢例假日,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本局107年9月19日桃教人字第1070075827號函暨本府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規定辦理,本局同意參加人員得自研習當日起1年內覈實申請補休,不另支給加班費。 |
四、 | 檢附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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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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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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