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申請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要點)。
◆申請文件: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填具申請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
1、 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請。
2、 申請推薦名單應通過各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寄件地點:
1、 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328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教務處註冊組收,請註明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2、 電子檔請寄至電子信箱cherry@gish.tyc.edu.tw。
◆獎助金類:
(一) 技職學生獎學金:三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 技職學生助學金:二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三) 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 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每名(組)新臺幣五萬元。
2、 全國性
(1) 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組)新臺幣三萬元。
(2) 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新臺幣二萬元。
(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其他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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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3-18
{{ $t('FEZ014') }}2022-04-25|
{{ $t('FEZ004')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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