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總務處|
一、 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惠請貴單位將「綜所稅申報手機報稅超貼心」及「手機報稅趣 好禮歡樂送」宣導DM(如附件)置於網站公告或寄至同仁信箱,並提醒同仁可採用手機報稅、網路線上版或稅額試算等方式如期完成申報。
二、 手機報稅申報教學影片:https://youtu.be/l_d2Cj2G0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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